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备案及变更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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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
市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396-2928662 |
办理地点 |
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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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外国公司、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港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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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三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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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采取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受理,行文签字,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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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设立企业申请表; 2.企业名称核准登记通知书; 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同、章程及其附件(双方正式有效签字的原件)。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有效复印件)、资信证明(原件),若是个人投资出具身份证证明; 5.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投资各方的资信证明(原件); 8.县区土地意见、市环保部门意见(原件); 9.如有授权代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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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附件下载 |
http://www.zmdxzfw.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