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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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2017-09-15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918






汝政办〔2017〕25号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力做好2017年夏季消防安全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自2017年4月20日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发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风险管控,持续开展分行业排查治理,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救援执勤战备,夯实火灾防控工作基础,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努力为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开展分行业排查治理

  认真落实省政府2017年消防工作部署,按照“逐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治理”的思路,持续加大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城市轨道交通、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1.宾馆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点)专项治理。4至5月份,联合辖区旅游、文物、宗教管理部门,全面排查辖区宾馆、家庭旅馆、农家乐,文物、宗教建筑和旅游景区(点),突出用火用电、消防设施、装修装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员工培训等内容,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2.幼儿园专项治理。6月份,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幼儿园进行集中排查,突出场所设置、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宣传教育等内容,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3.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专项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危险化学品三年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全面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7至8月份,联合安监、工信、商务等部门全面排查易燃易爆场所,突出安全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设施、应急处置等内容,督促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

  4.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专项治理。9至10月份,联合住建部门对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排查,突出消防行政许可、临时消防水源、电气焊作业施工、以及办公、住宿用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等内容,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着力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电气火灾多发,居民住宅、沿街门店和“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治理,落实常态严管措施。

  1.加强居民楼院隐患排查。组织乡镇(街道)安监办、综治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公安派出所人员以及巡防、保安、物业、专业电工等力量,定人定责,划片包干,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整治居民家庭和沿街门店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人住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等突出问题。

  2.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街道、乡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积极联合电力部门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重点行业的电工开展培训,吸纳电力部门专家进入消防安全专家库,参与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培训和疑难问题研究。

  3.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政府牵头,组织综治、民政、住建、供电等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督促居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组织制度,保持消防通道安全畅通,规范电气及危险品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落实各项消防宣传措施,建强用好社区微型消防站。

  (三)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城市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全面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报请党委政府研究解决。6月底前,完成汝南县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

  2.加快消防站及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推进落实消防队站、市政消火栓、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收等任务,积极推动将政府专职队员高危补贴、执勤补助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提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工资保障标准。

  3.深化消防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79号),推动每个乡镇(街道)明确1名专管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明确1名协管员,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4.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建设。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督促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日常运行。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街道社区按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加快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建设,步行街商业区、南海禅寺旅游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联防协作组织,落实互查互检、定期会商、宣传教育、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工作交流“六项制度”。

  5.推进火灾防范物防技防建设。10月底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年内所有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积极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居民家庭、沿街门店、“九小”场所等推广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00个。

  (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期间,周密部署,超常防控,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1.加强执勤备战。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执勤备战,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出现警情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2.加强调度指导。重大活动期间,定期召开调度会,分析安保形势,通报突出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集中夜查。重大活动期间,公安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消防、治安和派出所等警力,至少开展3次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五)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强化实地熟悉演练。在重点强化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等四类重点场所熟悉演练的基础上,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逐行业、分类别、定范围开展熟悉演练。

  2.健全联勤联训机制。加强对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业务培训,指导开展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和比武竞赛活动。采取集中培训、驻队跟训等措施,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普训,力争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处置要在3分钟”的能力要求。

  3.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加强辖区灾害事故风险调研评估,调整充实抗洪抢险、石油化工、地下工程、“三夏”麦收火灾处置力量,强化战备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优化力量编成,开展舟艇驾驶、远程供水、破拆救人、麦场(地)火灾扑救等专项训练和车辆装备测试。

  (六)深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强化社会化宣传。结合夏季火灾特点和专项治理行动,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单位集中开展分众化、差异化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居民消防安全手册》,组织“畅通生命通道”、“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在行动”等活动。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举办消防夏令营活动、第二届儿童消防绘画作文和中小学生消防知识网络大赛。

  2.强化媒体宣传。电视、广播定期播放消防常识、公益广告;消防微信、微博每天推动消防提示信息。分类完善“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每月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组织消防微电影作品及消防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实施隐患曝光和火案警示,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对每起有影响的火灾实行“有火必训”警示宣传。

  3.强化阵地建设。在每个居民楼院(村庄)设置2处消防橱窗或喷涂2处墙体消防标语,在每个楼栋出入口设置“三清三关”、禁停电动车等提示;户外(车载)视频、楼宇电视、宣传橱窗广泛开展警示性、法制性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4.强化社会培训。大力推动社会化培训工作,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企业、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公安派出所消防专(兼)职民警全部培训一遍。依托防火安全委员会,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内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兵团化排查。对夏季消防检查部署的分行业排查治理,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联合检查组,集中进行业务培训,逐乡镇开展集中排查治理。坚持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对所检查的单位场所,同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组织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落实从严执法。认真落实“每日一查”、“错时检查”工作制度,不断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下发法律文书,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必须书面报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强力督促整改。

  (三)开展风险警示。各乡镇、街道办每月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通报火灾情况和工作进展,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预警提示警示,定期将检查发现的行业系统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函告主管部门,督促加强火灾防范。要结合分行业排查治理,分类建立各行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等目标人群,定期推送消防安全警示提醒信息。

  (四)组织集中约谈。县政府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乡镇街道和行业部门,以及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部门及派出所重点约谈国有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督促其向社会作出消防安全承诺。

  (五)公开检查情况。结合专项行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治理的时间、内容、措施和要求,督促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公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名单,以舆论力量倒逼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围,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下旬)。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视频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4月下旬至5月中旬,全面启动夏季消防检查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消防安全;5月下旬至9月上旬,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消防安全;9月中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措施,严管严控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确保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5日内)。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李勇任组长,教育、卫计、民政、住建、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民族宗教、旅游、文物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安排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项任务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教育、卫生计生、民政、住建、文化、交通运输、商务、民族宗教、旅游、文物等部门要牵头对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严格责任追究。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政府、街道和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并按照时间节点,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导和检查验收。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和部署情况于4月底前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大队),每月25日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台账,党的十九大闭幕后报工作总结。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全县将编发简报、通报。上报的有关情况数据要真实、客观,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2377712 

  邮箱:2200141275@qq.com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