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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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2017-11-14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653

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应本着“公开、平等、广泛、便利”的原则开展公众参与,现将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概要:汝南县中心城区水系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投资251284.19万元,工程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治理河长31.59km(其中北汝河7.84km、汝河故道8.06km、南护城河3.42km、高桥干沟3.57km、祝河8.7km),新挖湖1个,新建堤防2.97km,加固堤防11.1km,新建堤顶道路14.07km,新建建筑物10座,道路7.61km,桥梁1座,生态景观工程244.22hm2;二期工程治理河长32.65km(其中史河3.2km、天中新河4.94km、天中新河连接段0.96km、总干一支渠9.15km、英河14.4km),新挖湖2个,湿地1个,新建建筑物13座,生态景观工程802.5hm2。

项目建成后,提升了河道防洪、排涝能力,保持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城市环境得到改善,将带动两岸土地增值,最终实现城区经济发展、防洪安全与生态环境永续平衡。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施工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及拌和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在机械设备检修冲洗场设置废水收集系统,废水收集后经油水分离器进行除油处理,分离后的水进入滤池过滤处理后回用;混凝土拌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中和处理后回用,淤泥经自然干化后运至渣场。施工生活区建旱厕和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暂存后,上层清水用于周边绿化或农灌,淤泥清淘运走;施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临时生活区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绿化或灌溉用水。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交通扬尘、施工粉尘和燃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主要采用路面及时清扫、优化施工方式及洒水降尘等措施。

(4)噪声

施工期噪声包括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保养等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产废料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产废料分类放置,将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料回收后出售给相关企业;建筑垃圾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6)生态

施工期占地、施工生产及施工人员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拟采取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等避免措施;表土保存、生态监测、水土保持等消减措施;施工期结束后植被恢复措施。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非污染生态类项目,项目运营期对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均具有有利影响;项目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均依托所处地区的污染治理措施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划发展方向一致。本项目属于集防洪排涝、水质保护、滨水景观等一体化的综合水利工程项目,对于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需求及防洪安全具有显著意义。

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体现在施工阶段,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对项目区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简本,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汝南县水利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22662

电子邮箱:980165903@qq.com

邮政编码:463300

通讯地址:汝南县天中大道84号

(2)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10

电子邮箱:352629106@qq.com

邮政编码:475000

通讯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汝南县水利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