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汝南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马红敏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国想 县政府办副主任
白 刚 县安监局局长
徐 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胡新建 县工商局副局长
赵亚峰 县质监局副局长
张杭军 县交通局副局长
徐 恺 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殷清廉 县安监局副局长
朱东峰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主任:殷清廉(兼),成员由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社、安监相关股室股长、队长担任。
督查组:县政府7个烟花爆竹督查组要认真细致地对各乡镇(街道)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一组:县公安局,负责督查金铺镇、张楼镇、罗店镇;
组 长:马元(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第二组:县供销社,负责督查板店乡、留盆镇、三门闸;
组 长:徐恺(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第三组:县质监局,负责督查老君庙镇、东官庄镇、韩庄镇;
组 长:赵亚峰(县质监局副局长)
第四组:县工商局,负责督查常兴镇、和孝镇;
组长:胡新建(县工商局副局长)
第五组:县安监局,负责督查南余店乡、梁祝镇;
组长:殷清廉(县安监局副局长)
第六组:县交通局,负责督查王岗镇、三桥镇、古塔街道;
组 长:张杭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第七组:县消防大队,负责督查汝宁街道、宿鸭湖街道、县产业集聚区;
组 长:朱东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