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五个严禁”让党员干部履职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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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五个严禁”让党员干部履职奋进

发布:2018-01-09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469

    为确保2018年开好头、起好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工作,近日,汝南县纪委发出通知,对党员干部提出“五个严禁”要求,从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


        严禁擅离职守。对不按要求到岗、擅自脱岗、私自外出,尤其是违反“五天四夜”、驻村帮扶等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要求的,一律从快从严从重问责。严禁公车私用。对任何时候、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行为,一经查实,车辆一律收缴,停拨单位“三公经费”,从快从严从重问责。严禁违规饮酒。即日起至2018年3月16日,全县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午间,不论主观客观、不论公事私事、不论何时何地,一律不准饮酒(含任何有酒精度的饮料)。违者,一律从快从严从重问责。严禁滥发钱物。对假借“双节”慰问,乱购物品、乱支费用等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快从严从重问责。严禁失职失责。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对管辖单位人员违规违纪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一律从严问责。


        汝南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年要有新气象,要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与执着正风肃纪,以铁的举措、铁的纪律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