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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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办法的通知

发布:2018-07-05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1155

汝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汝南县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汝南县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
 
                                                                  汝南县电商产业扶贫扶持办法

 为推动我县电商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河南省产业脱贫实施方案》,结合实际,修订、制定本扶持办法。
  一、扶持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财政扶持”的原则,支持电商产业发展,推进县、乡、村三级电商网络建设,带动贫困户就业创业,实现减贫、脱贫目标。
  二、扶持对象
  1.在汝南县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商务备案参与电商扶贫的企业或创客。
  2.参与农村电商发展创业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扶持内容
  1.县政府设立电商扶贫扶持专项基金。2018年-2020年县财政每年安排电商扶贫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2.支持县、乡、村电商扶贫示范点建设。电商龙头企业或创客在我县建设县级电商扶贫服中心、乡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等示范点的,县乡村三级为其提供经营展示场地,县财政为其提供三年租金补贴;建设综合性特色产品体验馆的,按200元/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支持贫困地区物流配送网点建设。速递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建设运营网点,吸纳贫困家庭成员一名以上就业的,按《汝南县金融扶贫扶持办法》,县政府予以贷款扶持。
  4.支持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涉农企业或创客每培育一个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商品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被县级认定为先进的,给予1万元奖补;培育为省级的,给予5万元奖补;培育为国家级的,给予20万元奖补。
  5.支持电商企业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电商企业、创客、速递物流企业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在该企业年工资收入达到5000 元并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创客、速递物流企业吸纳该贫困劳动力年工资收入20%奖励。
  6.支持贫困户开办网店。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立网店的,由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免费进行专业培训,颁发“精准扶贫电商服务点”牌子,经考核认定后可享受“两免一补”小额贷款扶持。 
  7.县商务局将建立“汝南县精准扶贫电商运营信息库”,对电商服务网点运营销售、带贫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作为奖补依据。
  8.支持电商企业或创客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鼓励电商企业或创客将村级农民办事不出村平台、商超、农资店等改造为电商村级服务站。县财政将拿出电商扶贫专项扶持资金给予支持,按照每村1-1.5万元标准为各村提供电商改造支持(以评估、验收为准),所购电商设备等物品归村集体所有。
  9.支持电商企业或创客开展电商人才培训。鼓励电商企业或创客利用和引导社会各类电商人才培训师资力量开展对贫困户的电商知识和技能的精准培训,电商人才培训工作纳入县人社局总体培训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电商的,实行免费培训,电商人才培训产生的费用,从专项资金中支付。
  四、扶持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直接向县商务局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居)委申请,由村(居)委初审,向所在乡镇(街道)推荐,乡镇(街道)初核后报县商务局,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务备案资料、房屋租赁合同、办公场所照片、贫困人员就业名单、收益证明、劳动合同书等。
  2.审核。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调查审核。
  3.公示。审核合格的在县政府和县商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结束后,由县商务局报县脱贫攻坚办公室备案,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县财政局实施资金拨付。
  5.监管。由县商务局牵头,县财政、审计、扶贫、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奖补资格,收回奖补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