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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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2018-06-01 来源: 浏览量:381

汝南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通用规范》《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目录》《河南省“三小”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驻马店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全面提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掀起和形成一个学习贯彻“三小”条例的高潮和氛围,打通食品生产加工监管“最后一公里”,摸清食品小作坊底数,建立食品小作坊工作台帐和监管档案,实施登记管理,依法取缔无证从事生产经营的食品小作坊,基本消除无证食品小作坊现象,依法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卫生脏乱差、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动员社会力量关注、支持、实施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

二、工作任务

按照省局“三个一批”(登记一批、规范提升一批、依法查处一批) 要求,全面开展小作坊治理整顿。

(一) 广泛开展宣传各所要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力求使宣传工作达到家喻户晓。

(二) 深入开展普查建档。各所要充分发挥协管员、监管员优势作用,不留死角地全面排查小作坊家数、地址、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类别品种、销售区域、经营方式等,分区分类建立台帐。

(三) 依法实施登记。要卓有成效地开展登记前技术指导工作,将优质服务与依法登记有效衔接,依据生产经营业态科学分类,完善条件,充实人员,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 严格监督管理。全面落实首次监督检查规定,加大食品小作坊抽检力度,明确小作坊监管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科学制定监管计划,依法公开监管信息,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五) 规范行为,提档升级。鼓励总结探索小作坊监管经验,在政府指导、支持下,研究制定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管理规范、达标标准,出台鼓励小作坊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社会形象。

(六) 严查重处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虽然实施登记管理的食品小作坊不同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但由于小作坊散、乱、离老百姓近等特点,监管难度更大,安全隐患更多,监管责任更艰巨,各所执法人员一定要紧盯问题不放,认真梳理处置举报投诉,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抽检不合格、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 普查立账(6月底前)

以乡、镇、办事处为单位,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拉网排查,澄清底数,拉单建账,全面彻底地摸清辖区内食品小作坊的名称、生产经营者、生产加工食品类别、生产加工场所、销售区域、销售方式及设备设施、从业人员、环境条件等基本信息。

() 精准登记(11月底前)

可边普查边完善基础条件边登记,登记完成后及时纳入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常态监管。

() 集中整治(7月至11月底)

各所要强化领导,强化责任,以整治促登记,以整治促监管,以整治促抽检,以整治促执法,以整治促规范。

() 总结提升(12月底前)

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回头看,重点做到“三看”,一看辖区内小作坊是否全部登记,二看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的小作坊,三看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是否解决或消除; 同时总结、分析、研判本地小作坊食品安全形势,逐家建立监管档案,建立完善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巩固保持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重心下移。小作坊监管的重点在基层,各所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划片包干,领导带头,充分调动工作人员、村级协管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责任感,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推进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在小作坊治理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好各自的属地监管责任。

(二) 监督服务并举,构建长效机制。小作坊治理不能一蹴而就,要将证前指导、宣传培训和清理整顿相结合,一是细化服务措施,丰富服务内容,耐心周到精准地为小作坊提供登记辅导、规范指导,二是对不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拒绝阻挠监管、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厉惩处,并公开曝光。

(三) 实施目标管理,强化信息报送。小作坊治理工作已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县局将组织力量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地小作坊治理的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加大对拖延推诿、敷衍应付等问题查办问责力度,各所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卓有成效地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并于2018 年4月20 日前、6月20 日前、12月10 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或总结(含附件) 报送至局食品安全监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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