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牛羊肉
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5月23日,市局流通科传达:市委巡察组在向市局反馈巡察意见时指出,目前仍有未经检疫的羊肉流入市场,要求市局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组意见,及时整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菜蓝子”安全,结合监管实际,市局决定,5月21日-7月2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牛羊肉专项整治行动。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严格按照市局要求的时间完成我县辖区内牛羊肉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管理。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对辖区内牛羊肉经营者所销售的牛羊肉进行摸底排查,严禁没有检疫合格证的牛羊肉入市销售;要督促牛羊肉经营户在醒目位置公示检疫合格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要严厉打击。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牛羊肉经营户的检查力度,发现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牛羊肉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牛羊肉,并对经营者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禁止没有检疫合格证的牛羊肉入市销售。
三要及时报告。6月20日16:00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7月20日16:00前,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重点报告市场监管实效及牛羊肉案件查办情况,同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成效表(见附表)。
四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牛羊肉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克服畏难情绪,硬起手腕,严格执法,坚决攻克牛羊肉监管难题。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督导落实,要深入一线,带队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县局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牛羊肉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牛羊肉市场面貌依旧的,如果发现市场出现销售未经检验的牛羊肉,将直接通报批评。
联系人:秦 娟
电 话:0396—329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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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