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汝南县环境保护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3290309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汝南县瑞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回收拆解4万台报废汽车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豫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梁祝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往西20米路北 |
汝环评表[2022]11号 |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