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汝南县南海禅寺旅游观光车及停车场收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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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汝南县南海禅寺旅游观光车及停车场收费的批复

发布:2018-07-02 来源: 浏览量:1431

汝南县南海禅寺:

为加快景区建设,支持旅游业的发展,为游客提供更好、更便利的旅游服务,提升景区停车场的环境和满足游客的停车要求,维护良好的景区停车环境。根据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驻发改收费[2016]10号)和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驻马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驻马店市交通运输局文件《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改收费[2016]742号)的文件精神及周边县有关收费情况,通过成本监审,经研究,现就景区旅游观光车及停车服务收费批复如下:

一、景区观光车收费:

 1、观光车的游览景点及游程。

南海禅寺景区内观光车途经莲花广场、和平门、合作桥、书法院、特色购物中心、十二牌坊、北山门等七个景点。

 2、观光车车票价格

单程:5元/人座

往返:10元/人座

    3、观光车必须坚持游客自愿乘坐的原则,方便游客乘坐,满足游客乘车需求。

二、停车场收费:

停车场地点:西门莲花广场。

1、8座以下车辆每辆收费10元。

2、9座至28座每辆收费15元。

3、29座以上每辆收费20元。

三、景区观光车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只准下浮,不准上浮。

四、南海禅寺在接到批复后,要在售票点、停车场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8年 6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 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