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汝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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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汝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2019-01-28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6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为加强我县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汝政〔2018〕16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汝南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侯 方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冯平均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周 红 县统计局局长

      牛志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易海涛 县综治办副主任科员

      李烨华 县编办副主任

      李永生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郭东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夏 刚 县税务局副局长

      胡新建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艳丽 县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周红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