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完成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407户,实现危房改造清零,完成全县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
二、工作重点
(一)精准危房存量。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程序要求,按照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确定危房存量。住建、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4类重点对象进行再排查、再核准,锁定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按照“一户一档”的管理要求,逐户建立纸质档案,完成信息系统录入。住建部门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对台账信息进行复核确认,改造一户、销档一户。住建部门将危房存量信息和农户电子档案及时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扶贫部门同步将住建部门认定的危房信息(是否危房及危房等级)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二)突出保障重点。坚持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放在突出位置,加大政策倾斜支持力度。统筹做好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精神,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给予优先安排。
(三)推广集中鉴定。危房鉴定坚持简化程序、简便易行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行住建部门集中组织危房鉴定或由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鉴定的做法,对照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部门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信度。
(四)严格建设标准。认真落实中央“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的要求,严格执行危房改造的面积标准,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4人(含4人)以上最高人均不得超过18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主房建筑面积。探索创新危房改造模式,总结推广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多渠道保障住房安全的经验做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加强质量监管。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全面落实“五个基本”。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乡(镇)组织竣工验收,乡(镇)整体验收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验复核,凡竣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必须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入住。加强过程监管,住建部门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抽查、巡查与指导监督,乡(镇)要按照基本质量标准,指导和督促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査并做好检査记录,督促指导抓好整改。
(六)严格资金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落实分类补助标准:
1.C级危房维修10000元以内;
2.非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D级危房改造12000元-30000元;
3.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改造14000元-40000元;
4.需政策兜底解决住房安全的特困户,按照改造房屋面积下限标准全额保障。
聚焦危改补助资金使用发放环节,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做到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危改农户,严禁挪用、克扣、不按标准发放等违规行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或代建意愿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经危房改造户同意并签订有效协议,帮助农户选择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帮建或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统建或代建。政府组织统建或代建的,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队。加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七)坚持协调发展。做好危房改造与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统筹做好农户脱贫增收、社会救助、重度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卫生厕所改造、实现人畜分离等工作,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生活品质。
(八)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信箱和电话,建立整改合账,对群众举报和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快查快办,确保发现问题有效整改。严肃问题整改,把国家和省检查、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措施,堵塞工作漏洞。
(九)抓好教育培训。各乡(镇)要将危房改造工作培训纳入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县住建部门提供有效的师资力量和技术指导,乡(镇)重点抓好一线工作人员培训,对所有承揽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培训。
(十)开展政策宣传。充分考虑农村实际和危改对象的文化程度、个性差异等情况,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切实提高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率。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统筹和危改办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定期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工作协调和指挥调度。
(二)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农村危房改造实行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强化目标考核,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
(三)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进度月报、排名周通报制度,有效发挥通报、约谈、问题函告、间责等多种督导手段。适时召开全县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议,统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完善考核奖惩措施,发挥考核奖惩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