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征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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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征兵政策

发布:2021-08-30 来源:汝宁街道 浏览量:1981

征集对象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应届和往届毕业高中(中专)学生。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

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男青年1.60米以上,女青年1.58米以上;

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报名时间

男兵报名时间: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女兵报名时间:下半年应征报名:2021年6月26日 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

3.体检和政治考核。8月1日开始,根据报名应征地兵役机关的安排,按时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符合条件的择优批准入伍。

4.优待政策办理。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持《入伍通知书》及兵役机关复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登记,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优待金、大学生生活补助和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部队发展

1.考学。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

2.保送入学。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的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

3.提干。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

4.选改士官。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退伍就业

1.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2.升学优先。省内普通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大学生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 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

4.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经济补助

1.优待金。2021年起,我市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调整为普通义务兵优待金的1.3倍,调整后我市各县大学生优待金标准为23400元每年,驿城区优待金标准为26520元每年。

2.专项奖励。从驻马店辖区入伍大学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外地返乡应征大学生由兵役机关报销途中路费并发放伙食补贴。

3. 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4. 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义务兵:第一年津贴12000元,第二年132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每月工资:下士第一年5500元每月,中士第一年7400元每月,上士第一年8500元每月,四级军士长第一年10000元每月。

5.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征兵报名咨询地点:汝南县汝宁街道武装部(天中山文化广场对面)

报 名 咨 询 电 话:13839649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