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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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2023-11-06 来源:县统计局 浏览量:104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面查清我镇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我县人口发展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明确普查开展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这次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汝南县行政区域内居住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县、现在县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汝南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共同解决好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

(三)配强普查队伍。县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采取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村(居)委会选任或者社会招聘等方式,把政治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有群众工作经验、热爱普查工作的人员,充实到普查“两员”队伍中来,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确保“两员”胜任普查工作。

(四)落实普查经费。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县普查机构要及时支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和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宣传动员。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通过各类宣传媒介,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