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业务指导(实施)部门 |
事项名称 |
法律法规设定依据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备注 |
1 |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计量仲裁检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
(1)准备责任:制定本局因计量器具纠纷受理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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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名称争议裁决 |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不予受理的; |
1.受理责任:公示申请条件、法定期限、需要提供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裁决的要求和理由,有关证据材料,申请的日期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明确告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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