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发布时间:
2020-12-18 09:31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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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二、办理材料:
(1)医学死亡证明或居住地社区出具证明;
(2)社会保障卡;
(3)单位证明;
(4)火化证;
(5)《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请表》或《在职人员死亡待遇申请表》。
三、办理机构及地点:
汝南县汝宁大街西段行政新区2号楼一楼企业养老保险服务窗口。
四、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3296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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