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0-20 10:08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一、办公地址:古城大道与云路街交叉口斜对面路北(老县政府西50米)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孔雪芹
联系方式:0396-8022578
二、机关职能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 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 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 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待遇保障股(离休干部医疗管理股),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基金监管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二)待遇保障股(离休干部医疗管理股)
拟订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县直离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三)医药服务管理股(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股)
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定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股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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