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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10-20 10:25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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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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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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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地址:汝南县行政新区3号楼7楼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霍 涛

联系方式:0396-8022416

二、机关职能

第一条 根据《中共汝南县委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汝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汝南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职能转变。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优化交通运输服务方式,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加快交通运输管理,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强化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统筹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和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

第四条 汝南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报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邮政、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水路运输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市客运、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的实地,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县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

(十二)承担交通战备职责,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民融合,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汝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报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

2.汝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得汝南县交通运输局同意。

3、水上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汝南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通航水城内运输船舶(含渡口载客船舶)、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汝南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汝南县水利局负责对非通航水域采砂船(含水上附属设施)以及系统内专门用于本行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公园及园林区内水域游览船舶及水上游览设施的安全

管理工作,按照“谁开发、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负责安全管理。

三、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股):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督办、宣传等工作;负责安保、环卫、后勤、考勤、外事等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资、信贷有关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综合运输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指导全县运输线路、营运车辆、区域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道路客运管理工作。

人事劳动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保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承办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物;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建设规划股(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公路、水路建设、维护相关规定;负责公路、水路建设与维护相关政策、制度与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承担全县公路、水路等工程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与维护工作。拟定公路、水路行业科技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定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提出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和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或参与全县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县内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路政和安全监督股、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承担行政审批业务工作;承担有关执法协调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监督实施公路路政相关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县境内高速公路建设的协调和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承担干线公路运行监测和协调,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提出全县治理超限站点设置的建议,经省、市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安全生产规定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县内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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