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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6-04-24 17:30

信息来源:

汝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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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4-24 17:30:00


信息来源:

汝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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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份学法计划是什么,由谁印发、何时实施?

本计划是汝南县2026年度县政府领导干部法治学习的总体安排,由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文件编号汝政办〔2026〕2号,自2026年4月20日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出台计划的主要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一)制定依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河南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等上级要求制定。

(二)主要目的。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

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汝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学习对象覆盖哪些人员?

(一)核心对象。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二)参照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领导干部。

四、学法采用哪些方式,整体学习频次如何?

采取个人自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人自学。常态化自主开展。

(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全年12次,嵌入政府常务会议进行。

(三)法治专题培训。全年2次,集中组织专题学习。

五、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具体学什么、由谁领学?

全年12次学法聚焦新颁布、新修订及履职急需法律法规,由县直主管部门领学,具体安排:

《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新颁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县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县司法局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新颁布)——县林业局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新颁布)——县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新修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新颁布)——县应急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新颁布)——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新颁布)——县教育局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政务数据共享条例》(新颁布)——县委网信办、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六、学法内容和顺序可以调整吗?

可以动态调整。若国家、省、市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或县政府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新增学习内容,将及时调整学法安排。

七、法治专题培训如何组织,时长多久?

培训主题、时间根据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实际需要另行确定;

由县司法局报县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每次培训时间约半天。

八、各环节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县政府办公室:统筹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组织实施;

县司法局:牵头协调、业务指导、材料备案,负责专题培训组织;

各领学单位:按计划准备授课内容与PPT课件;

各乡镇(街道):参照本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落实学法计划。

九、有哪些具体时间和质量要求?

常务会议学法每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讲解精准、贴合工作;

各承办部门须在2026年4月底前将授课材料报县司法局备案;

授课紧扣法律要义,结合政府工作实际,确保学得懂、用得上、见实效。

十、落实计划的总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一)提高思想站位。把学法作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强化法治思维;

(二)周密统筹安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规范流程、按时报备;

(三)务求学习实效。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本计划有哪些突出特点?

(一)时效性强。优先安排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紧跟立法最新动态;

(二)实用性高。聚焦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教育、数据安全等政府履职核心领域;

(三)机制规范。固定频次、明确主体、限时授课、备案管理,推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

(四)示范引领。以县政府领导带头学法,带动全县干部提升法治能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十二、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汝南县司法局

解读股室: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27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