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03 08:39
信息来源:
县政府
为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和工作效率,切实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汛期交通突发事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
(二)储备一定数量公路、水路运输运力及抢险物资,及时、迅速组织提供汛期突发事件所需的运力保障和抢险保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汛期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尽快恢复交通的原则。分秒必争,快速抢通公路、水路,尽快恢复通车、通航和运输秩序。
(三)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原则和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汛期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防汛救灾应急交通运输运力的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局成立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防汛办)。局属各单位、运输企业应分别成立相应的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确保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
(一)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职责
1.局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党组全体成员兼任,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熊立峰兼任防汛抢险应急办公室主任。
2.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在县委、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防汛抗洪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事宜;(2)部署和组织本单位防汛检查和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公路桥涵水毁路段的修复,处理影响安全畅通的有关问题;(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御洪水的方案,并及时上报指挥决策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防汛调度指令;(4)负责本单位防汛经费和物资的计划、管理、调度,以及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调配;(5)开展防汛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抢险技术培训和演练;(6)研究解决有关防汛抢险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局防汛办成员与职责
1.局防汛办是防汛抢险应急工作日常机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在局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局防汛办职责:(1)向各工作组传达防汛指挥中心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2)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发布;(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防汛抗洪工作情况;(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具体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6个工作组,分别为:安全督导组、安全巡查组、隐患排查组、道路运输监管组、水上运输安全监管组和后勤保障组。
1.安全督导组
组 长:熊立峰
成 员:安全生产办人员
主要职责:根据我县实情,负责督导辖区内的公路抢险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反馈各工作组在抢险工作中碰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保证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2.安全巡查组
组 长:张杭军
成 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我县灾害,对辖区内的公路、桥梁进行全面巡查,准确、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
3.隐患排查组
(1)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熊立峰
成 员:建设规划股、农村公路管理所、长城公司、交通建设技术中心全体成员。
(2)干线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刘继锋
成 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工程养护全体成员及相关人员。
(3)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朱继平
成 员:农村公路工程养护全体成员及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在接到灾情后组织工程人员、养护人员等迅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对不能及时恢复交通的,应在公路两头设立警示标志,对道路实施临时封闭。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组织人员、设备进行抢修,最短时间内恢复交通。
4.道路运输监管组
组 长:张杭军
成 员:运输服务中心全体人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对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宣传工作,要求驾驶员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不能畅通的路段不得安排客运班线,严格控制县乡道路夜间班线,做好滞留旅客的食宿安置和疾病控制,并组织运力输送。
5.水上运输安全监管组
组 长:何光伟
成 员:航运发展中心、航运公司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县域内的船只、码头的安全检查,保持所有船只安全性能良好,保证船只随时出航执行任务。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朱小刚
成 员:局机关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统筹安排应急使用的公务用车和其他相应费用。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后勤保障小组统一调度使用。如应急事件需要,可借用其它车辆,所需费用由应急领导小组在应急保障结束后统一支付。
四、预警及应急响应
(一)预警
根据市、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规定,预警级别分为四级,预警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防汛办根据市、县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级别进行发布。警戒水位以下洪水,发布一般洪水预警(四级);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发布较大洪水预警(三级);超保证水位,发布大洪水预警(二级);超标准洪水,发布特大洪水预警(一级)。
(二)应急响应
全县交通防汛抢险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干流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下;
(2)公路和在建工程未发生灾害;
(3)道路和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未遭受较大影响。
应急响应行动:①各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②海事部门派人到现场监测水位情况,并及时上报;③发出预警,做好防洪抢险准备;④各单位在防汛重点部位安排人员值守。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干流水位达到封渡水位;
(2)公路和在建工程发生一般灾害;
(3)道路和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受到较大影响。
应急响应行动:①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股室及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任抢险救灾指挥长,具体组织研究、实施抢险救灾工作;②下属相关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③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储备应急客车3辆、货车3辆,待命;④海事部门督促有关乡镇、单位落实船舶停航封渡;⑤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天气状况督促车站做好车辆发班管控工作;⑥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加强公路巡查。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干流水位超过封渡水位;
(2)公路和在建工程发生较大灾害;
(3)道路和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受到重大影响。
应急响应行动: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股室及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抢险救灾指挥长,具体组织研究、实施抢险救灾工作;②在县交通运输局的领导下,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③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储备应急客车10辆、货车5辆,各单位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待命;④有关乡镇、单位落实船舶停航封渡,并确保船舶停放安全;⑤车站根据天气状况做好车辆发班管控工作;⑥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加大公路巡查,加强对重点公路桥梁值守。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水;
(2)公路和在建工程发生重大灾害,造成国省和县乡道路断道;
(3)道路和水路运输安全畅通受到严重影响。
应急响应行动: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其他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及下属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到达现场,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抢险救灾指挥长,具体组织研究、实施抢险救灾工作;②局系统各单位抢险车辆、船舶、机械、设备和队伍由县交通局统一调度和指挥,集中开展抢险救灾工作;③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储备应急客车20辆、货车10辆,各单位调集抢险救灾队伍,待命;④有关乡镇、单位落实船舶停航封渡,并确保船舶停放安全。车站根据天气状况做好车辆发班管控工作。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必须定人定岗加大公路巡查,加强对重点公路桥梁值守;⑤本级应急抢险能力不能保障抢险工作需要,应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组织,请求增援。
(三)应急指挥与协调
局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对全县各类汛期交通重大(二级)和特别重大(一级)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2)发布启动局级相关应急与预案的指令;(3)协调交通各级、各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4)局防汛办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5)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6)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或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7)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8)必要时商请启用交通战备应急预案;(9)必须时请示县委、县政府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10)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汛期突发事件,事发相应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交通运输局或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或组织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置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相关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报县交通运输局。重大事项由县交通运输局向县委、县政府或市交通运输局专题报告。
注:如人员职责进行调整,接任者承担相应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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