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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U00040H5794-2025-00476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10-3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U00040H5794-2025-0047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10-30
公文时效 有效
有效 | 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外贸外资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3-10-31 17:25

信息来源:

汝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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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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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外贸外资发展的实施 意见,更好地发挥外贸外资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县外贸外资企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联系外贸外资企业制度

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澄清我县外贸外资企业底数,建 立联系外贸外资企业制度,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服务台账,明确 责任部门、责任人, “一企一策”,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外贸外资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委)

二、 支持外贸企业出口创汇

对当年取得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奖励1万元。出口企业获取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由县财政补贴认证机构收 取费用的50%。对获得省级以上“出口先进企业”称号或省级以 上“出口名牌”的企业,县财政奖励5万元。对符合我县主导产 业、科技含量高且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年出口50万美元以上的 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奖补。(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

三 、鼓励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全力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抢订单、拓市场、保份额”,进 一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和国际市场布局,推动我县外贸保稳提质, 凡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的除享受省、市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支 持外,我县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省市支持资金剩余费用的 8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开发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

四、 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

以港、澳、台地区为重点,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招商,持续 加大外资项目招引力度,建立外资项目协调推进专班制度,积极 有效利用外资,量化奖补标准。即:对外商投资注册3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每实际到位300万美元(商务部口径)且不足1000万美元,县财政奖励10万人民币;每实际到位1000万美元,除积极申请省奖励资金标准50万元人民币外,县财政按省奖励资 金的50%再给予奖补。现存外商投资企业每增资实际到位100万 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地方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 特别重大外资产业项目,由县财政采取“ 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县招商中心)

五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科技创新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外资企业,符合国家减税政策的依 法享受减税政策,按15%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等优惠政策;采购国内设备、符合有关税收减免条件的全额退还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按规定享受创业企业和个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县科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开发区管委会、县税务局、县商务局)

六、 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培育、引进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拍摄服务等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帮助传统企业加 快发展跨境电商。采用以奖代补形式,对服务内容完善、服务企 业达到15家(含)以上的电商企业且年度进出口总额达到300万-500万美元(含)的,给予10万元奖励,进出口总额达到500万- 1000万美元(含)的,给予30万元奖励,进出口总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科工信局)

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

压实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干部联企、 部门联办、企业联动机制,形成稳外贸、稳外资的强大合力;各 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具体举措,建立台账,加快推进外贸外资企业发展。(牵头部门:县实施开放带动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 、其他

凡享受外资、外贸奖励政策的项目,必须符合汝南县高质量 发展要求,经商务部门备案、核准,有序推进且按要求投产建设 的实体企业;符合主导产业的外资项目可同时享受招商引资其他优惠政策。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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