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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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B0U00040H6999-2025-01994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8-3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B0U00040H6999-2025-0199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4〕9号
成文日期 2024-08-30
公文时效 有效
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南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9-04 09:17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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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0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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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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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在原有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上,结合城区近几年土地利用发展现状、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和未来城镇发展方向,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成果顺利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的汝南县城镇土地  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作为我县今后土地资产管理、 供应、统计、交易的依据,本标准自2024年9月1日起执  行。2019年发布的《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汝南县土地级  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通知》(汝政〔2019〕20号)  同时废止。


附件:1.汝南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2.汝南县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3.汝南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说明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附 件 1

                                         汝南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级别

用途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商服用地

(不含商务金融)

1450

1030

725

435

商务金融用地

1050

760

560

400

住宅用地

1150

850

610

420

工业用地

375

270

250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560

400

265

——

交通运输用地

385

275

260


  

附件2

汝南县各乡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用途

级别 乡镇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梁祝镇

450

345

420

340

265

230

300

260

老君庙镇

450

345

420

340

265

230

300

260

东官庄镇

445

340

415

330

260

225

300

260

罗店镇

450

340

415

335

260

225

300

260

金铺镇

445

340

415

330

260

225

300

260

张楼镇

430

330

400

320

255

220

300

260

王岗镇

435

335

400

315

255

220

300

260

韩庄镇

430

330

400

320

255

220

300

260

用途

级别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乡镇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和孝镇

430

330

400

320

255

220

300

260

常兴镇

425

330

400

315

255

220

300

260

三桥镇

425

330

400

315

255

220

300

260

留盆镇

425

330

400

315

255

220

300

260

板店乡

425

330

390

315

250

215

300

260

南余店乡

420

320

390

300

250

215

300

260

附件3

汝南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说明

1.本基准地价适用于汝南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2.基准地价内涵为正常市场条件下,各用途各土地级别区域 内,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容积率等条件下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 平均价格。

3.用途:商服用地(不含商务金融)、商务金融用地、住宅 用地、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

4.汝南县中心城区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不含商务金融) 1.6、商务金融用地1.8、住宅用地1.8、工业用地1.0、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5、交通运输用地1.0。汝南县各乡镇标准积率:商服用地1.1、住宅用地1.2、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

5.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即商服用地(不含商务金 融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  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

6.汝南县中心城区开发程度:五通一平(通路、通电、通讯、 通上水、通下水及场地平整)。汝南县各乡镇开发程度:三通一平(通路、通电、通上水和场地平整)。

7.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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