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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加强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26-06-26 10:25

信息来源: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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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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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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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向您提示未成年人禁止或限制进入以下文化娱乐场所:

一、禁止类

1.歌舞娱乐场所(KTV等);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网咖等);

3.专业电竞酒店和非专业电竞酒店的电竞房区域。

二、限入类

1.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进入);

2.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仅限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使用适龄范围内剧本脚本)。

上述场所经营方式及内容不符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会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是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家长们做好监督,禁止孩子们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未成年人自身也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做自己身心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全县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要根据经营范围和场景内容,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准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文化娱乐场所如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同时,我们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检举、揭发未成年人进入文化娱乐场所行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举报电话:0396-8022459

汝南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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