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政【2018】186号
关于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18年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推进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地税发[2017]113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指导,集中入户登记、征缴,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全民参保登记缴费,实现参保登记率达到96%以上,续保费率达到100%,落实全镇参保登记、费目标任务。
二、集中征缴时间
2018年6月18日一7月18日
三、工作流程
(一)成立组织:成立老君庙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各村也要成立相对应的领导组织,并明确一名“两两委”干部为社保经办人员,具体负责本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款征、政策宣传、催缴提醒、摸底调查、信息采集、情况公示等工作。
(二)集中宣传。要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鼓励引导广大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征缴对象。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应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从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5个级差中,自愿选择缴费档次。2018年起全省最低缴费档次为200元。
(五)集中征缴。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继续采取集中征缴方式。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按自选的缴费档次由各村(社区)集中征收。村协办员在缴费花名册上要有明确记载,姓名、身份证号码、缴费金额等。对于2018年新增的参保人员,需按规定先到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再缴费。
对需要补缴以前年度保费的居民,由镇社保社所统一制作补缴通知单,根据补缴计划中的征缴流水号(单据号),到镇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缴费。
四、政策支持
(一)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加缴费梯次补贴。按照多缴多补、多缴多得等有关政策,省、县财政对每一位参保缴费群众给予补贴。
省级补助标准: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费补贴。
县级补助标准:县政府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重度残疾人代缴每人每年100元养老金,并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年满45周岁有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的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每人每年补贴费100元。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抵销个人费,所有缴费和补贴均计入个人账户,并按银行同期利率计息。
五、工作要求
(一)严守时间节点。各村委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要按照不漏一人的标准进行登记参保,对续保人员加大征缴工作力度,确保6月16日前参保登记率达到96%以上,续保缴费率达到100%。
(二)规范操作流程。为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和费款的安全,全镇社保经办人员在征收费款时,实行“双限”报解,即征收费款达到10000元或收费累计5日的,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指定的银行“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存入代收费款。
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汝南镇支行,账号941002010029256715。
各村社保经办人员将缴费登记统计表(纸质版)、地税部门开具的缴费票据。
(三)奖惩。镇政府对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低于目标任务96%、90%的村分别给于1000元的罚款,由镇财政直接划扣。各村要比照镇政府的奖惩机制,完善和优化奖惩制度,充分调动村(社区)协办人员积极性,确保集中征缴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老君庙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8年老君庙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老君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8日
附件1
老君庙镇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华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杨怀玉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马 勇 镇地税分局局长
王文华 镇社保所长
杜 铭 镇财税所长
雷建华 镇扶贫办主任
孙红伟 镇计中心主任
王小勇 镇派出所指导员
苏 鹏 镇民政所长
朱 磊 镇残联理事长
以及各村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地税所。马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征缴日常工作。
附件2
2018年老君庙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村别 |
目标任务(人) |
老君庙 |
2052 |
肖屯 |
1706 |
闫寨 |
1525 |
伍庄 |
1646 |
白堰 |
1562 |
杜庄 |
1684 |
小方 |
1622 |
大肖 |
1185 |
康店 |
1424 |
房坡 |
1719 |
老胡庄 |
1312 |
余子河 |
2298 |
合计 |
19735 |